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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条例》认定处理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等行为把握行为本质精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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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与时俱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精准认定该行为,我们认为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准确把握行为本质及危害。随意决策是指不尊重客观实际任性用权,急功近利、违规决策,本质上是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作者 周华松
机构地区 海南省纪委监委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4年第11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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