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涉外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法拳院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天津大学法学院以实际行动,努力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20期53-55,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