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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部等七部门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民政部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预收费用收取要求、使用用途等进行规定。近年来,一些养老机构采取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等形式运营。这种方式让老年人及家属享受了优惠的价格,节省了逐月交费的时间成本,但也有一些养老机构预收大额费用后,出现了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等情况,函需做好规范。
出处 《党的建设》 2024年第6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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