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青川秦牘秦武王二年“命書”及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田律》皆見關於整修渡河設施的規定。與渡河有關的設施包括橋、津、■(梁)。前二者已爲人們所熟悉,本文則專門討論秦牘“■”及張家山漢簡“梁”字的結構及意義,説明二字皆指向涉水通道,衹是表達的角度不同而已。■字上从“隧”,下从“水”,是涉水通道專用字。文獻及實物表明,實踐中涉水通道有多種形式,主要有:一、淺灘涉水。二、壩梁涉水。三、步石涉水。三種設施之間并没有嚴格的界限,歷代皆被廣泛應用。
基金
古文字工程(2021-2025)規劃項目《中國文書簡的理論研究與體系構建》(G1424)階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