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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老机构预收费。七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24年第10期6-6,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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