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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邮局门前雪天摔亡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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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加格达奇区法院”)日前审结-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某邮局因未及时清扫积雪,令当地一老人在其门前行走时摔亡,法院判决邮局承担一成赔偿责任。七甸翁雪天出行摔亡2023年3月10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区下起了雪,市民刘某民徒步出行外出办事,在由北向南沿路肩行走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黎明支局(以下简称“黎明支局”)门前时,因路面有薄薄的积雪,其脚底-滑不慎摔倒在地。
作者 尹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13期58-5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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