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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主张护理假工资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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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边是公司扣减职工护理假工资,拖欠绩效奖金,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边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并得到公司同意。员工能否要回护理假工资及绩效奖金,法院会如何判决呢?员工护理假期间被扣减工资,引发三大争议2012年2月,季某入职某咨询服务公司工作,担任销售经理。2020年1月1日,双方签订合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2800元。2022年1月7日,季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同年1月25日公司批准其离职后,季某于1月27日离开公司。
作者 杨学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13期62-63,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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