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传统农业的基础上,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基础工程,对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还需要做好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工作,切实培育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出处
《河北农机》
2024年第10期154-15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