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团化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能更好地发挥企业规模经营效益[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企业产品的检测时效,集团化企业在各分公司建立实验室,并对各实验室制定统一的发展目标,统一管理,统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了更好地服务集团化实验室,采信集团的质量管理,减少重复性评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于2022年1月1日发布了CNAS-EL-21:2022《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说明(试行)》[2],本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集团化实验室质量体系建立和集团化实验室认可实施过程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为相关类型实验室提供参考。
作者
张娜
宋义运
单耕
武维伟
李宏
ZHANG Na;SONG Yiyun;SHAN Geng;WU Weiwei;LI Hong
出处
《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16-619,共4页
Physical Testing and Chemical Analysis(Part B:Chemical Analysis)
基金
认可中心科技项目(2022CNA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