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慧城市作为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合理评估智慧城市建设对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把我国2012—2013年启动的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利用东北三省34个地级城市2005—2021年的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智慧城市建设对东北三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影响,并对其进行地区异质性检验。研究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对人口密集、信息化水平、科技水平较高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影响更大,进而提出扩大智慧城市试点范围、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平衡试点与非试点城市等对策建议。
出处
《当代经济》
2024年第7期9-18,共10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s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重点委托项目,“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保障机制研究,编号:SJGZ202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