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角度,可以很好地诠释为什么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风险是在不确定性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具有时空属性和循环特征。私人风险与公共风险相互作用、相互交织,因此防范化解风险要有整体观。财政防范化解风险是通过其风险分配功能来实现的,其作用路径为:财政通过风险分配形塑治理结构,从而构建经济社会发展的确定性。财政防范化解风险不仅只针对公共风险,也着眼于私人风险。一方面,要抑制私人风险外部化过程,避免公共风险的生成;另一方面,也要控制公共风险内部化过程,避免私人风险放大成为难以承受之重。基于风险分配的底层逻辑,财政防范化解风险思路上要把握风险的循环属性,并建立风险缓冲机制;操作上要构建面向未来的风险预算制度,并强化与其他政策措施的协同配合。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51-59,共9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财税体制研究”(编号:17VZL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