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是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核心素养要求。表现性评价是集过程与结果、融评价与学习于一体的新型评价方式,对提升中小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在开展表现性评价时,可通过构建表现性评价框架、设计项目式教学计划和教学策略、设计项目任务和搭建学习支架、明确项目总目标和具体目标、设计表现性评价量表、教学实施与开展表现性评价等环节,评价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学习效果,从而改进课堂教学,有效提升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基金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基于‘柳高云’大数据平台的高中生学业发展评价机制的实践研究”(2022ZJY407)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