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行政机构是政府为实现公共卫生职能而建立的公权力组织,也是推动公共卫生建设的责任主体。近代以来,伴随着“卫生即强国”意识的不断兴起,卫生行政机构的建立与完善已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从清末全国公共卫生行政机构体系的草创;到北洋政府时期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因循旧制,略有发展;再到民国时期公共卫生机构体系的完善和扩充,并与警政分合到最终独立;体现了政府对自身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以及近代中国政府公共卫生意识的近代化。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4年第11期66-69,共4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