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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房防火间距的要求”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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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氧气属于助燃气体,依据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款(3.1.1),制氧设备机房(制氧站)被划归“乙类厂房”。因此,业内许多制氧企业在医院建筑内规划、建设制氧站房时,特别是在和建筑设计单位沟通时经常会遇到防火间距的难题,导致站房选址困难。考虑到制氧设备具备产量较小、常温低压流程、电气安全性好等特点,兼顾医院建设实际情况,GB 5103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又做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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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医用气体工程》 2024年第1期49-49,共1页 Medical Gases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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