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4号《关于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曹淑敏2024年3月4日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有效实施,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号)。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14期64-64,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