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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概念的演进逻辑及内在超越

The Evolutionary Logic and Intrinsic Transcendence of Marx's Concept of“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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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的“社会”概念与实证主义的“社会有机体”概念既有本质区别,也有理论关联。马克思虽多次批评孔德,但部分接受了其基于“事实”及其结构功能分析的“有机体”概念。实证学派的“社会有机体”概念只是科学主义范式下的类比物,它从属于“对象一客体”的认识论范式,并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这种坚守实证经验的方式,把经验性直接等同于现实性,剥离了对“社会”的本体论认识,遮蔽了“社会”概念下的历史一存在论视野。与之相对,唯物史观的结构性、系统性的社会理论体系在诸多层面超越了实证学派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其一,“社会”既是具有结构性的有机系统,还指向“社会存在”的本体论变革。其二,“事实结构”只是马克思社会认识论的一个维度,它无法取代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辩证法。其三,马克思的“社会”概念内蕴了社会理想,这是实证学派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所促成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无法到达的理论视野。其四,唯物史观视域下的社会哲学实现了由“事实”到“现实”的思想飞跃,它借由“社会”概念超越了实证主义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只有重视经由“事实”到“现实”的分析,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社会批判内涵。
作者 吴辉 Wu Hui
出处 《哲学动态》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3-24,共12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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