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我国犯罪结构发生变化,轻罪罪名日益增多,形成了严而不厉的轻罪刑罚体系,存在增设轻罪导致刑法的积极预防功能被夸大、轻罪案件激增占据主要刑事司法资源、多元化的轻罪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备等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应当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吸收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完善轻罪治理的路径,通过刑事和解、调解先行化解矛盾、融合不起诉与检察听证实现出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监督职能等方式实现犯罪控制向治理模式的转变,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作者
吴晓敏
靳培
Wu Xiaomin;Jin Pei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24年第6期58-64,共7页
Journal of Dalian Offic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