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欧普康视为例,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从理论基础入手,介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以及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然后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包括股权激励所得性质界定不合理、双重资金压力不利于长期持股、违背实质课税原则以及实际税率过高等;接着对欧普康视股权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案例分析,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建议,包括强化税收普及工作、增进与税局的交流、构建风险评估机制以及加强公司内控管理等。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24年第19期85-88,共4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