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贸易国际治理的法治路径分为国际硬法治理和国际软法治理两种。国际硬法以其稳定性增强了各国参与数字贸易国际治理的可预期性。数字贸易硬法治理包括以WTO为中心的多边路径和以FTAs/RTAs为代表的区域路径,二者相辅相成、彼此促进,共同构建了当前数字贸易的硬法治理体系与格局。全球数字贸易领域已出现大量国际软法,其具有的灵活性、非对抗性等特点与数字贸易的自由化精神不谋而合,在数字贸易治理中的实用价值已经充分显现。作为数字经济第二大国,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和区域层面的数字贸易硬法治理,以实际行动支持数字贸易软法治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为此,中国应当推动WTO电子商务诸边谈判顺利完成,深化数字贸易区域硬法治理合作;以“数字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国际软法的制定,不断完善“一带一路”软法建设,进一步推动软法治理“硬化”。
出处
《海峡法学》
2024年第3期36-50,共15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一般课题“国际贸易法制下数字贸易治理的中国方案研究”(项目编号:23C07)
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