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生效时间决定了法律自何时起具有约束力,通常被规定在法律附则或文本末尾。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实践中,法律生效时间的确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尽快生效以满足迫切的规则需求,延期生效以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与改革周期一致以适应改革进度,与相关法律同时生效以做好衔接,以及在特定日期生效以彰显立法目的。为使法律生效时间的确定更具科学性,应当对法律生效时间确定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并将其上升为立法技术规范。
出处
《海峡法学》
2024年第3期62-77,共16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监察法规研究”(项目批准号:21CFX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