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析网络文学IP影视化改编现实条件的基础上,探讨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网络文学IP影视化改编内容上的“三俗”、版权上的侵权和运营方在改编过程中急功近利等道德问题。并从作者、读者、企业、国家四个层次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提高创作者的职业能力与道德素养、提升读者的艺术审美能力、加强网络文学企业的行业自律与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对策。
出处
《殷都学刊》
2024年第2期119-124,共6页
Yindu Journal
基金
辽宁省科学研究经费项目“辽宁省家庭美德培育态势及路径研究”
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OBE理念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开放性考试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