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友道智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未来汽车有限公司等9个联合体进入试点。
出处
《上海信息化》
2024年第7期60-60,共1页
Shanghai Informat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