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溯清朝房产税的更迭与演进脉络,将清朝房产税制度划分为传统帝国时期和近代化转型时期两个阶段。通过审视清朝房产税制度,发现其存在统一法律依据缺乏、课税依据不科学、法外特权导致不能应征尽征等弊端。有鉴于此,现代房产税立法应重申税收法定原则,实体法层面须合理选择税基、科学设定税率,程序法层面须完善房地产评估和征管制度。
作者
陈秀平
宋遥远
CHEN Xiu-ping;SONG Yao-yuan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10-115,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财政事权划分的法治路径研究”(19SFB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