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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开启新时代乡村“善治”新实践——“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邓州实践二十周年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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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要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最先是由河南邓州于2004年率先提出的,最初的名字是“4+2”工作法,创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当时普遍存在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弱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之间不断碰撞、农民群众组织化水平持续降低等问题,通过民主决策形成最大共识,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安排的任务。
作者 邓俊峰
机构地区 邓州市委
出处 《行政科学论坛》 2024年第6期4-11,80,共9页 Research of Administration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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