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坚持立法先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方略。加快社会立法,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体系,是适应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体系是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社会领域立法即社会立法,具有广泛丰富的内容,适应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制度需求,包括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社会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组织、基层社会建设、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23期20-22,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