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集团型电网企业普遍形成多层级法人主体的经营架构,且各分、子公司的专业分工明确,产生了大量内部关联交易业务,不仅涉及会计的确认、计量问题,还涉及前端业务管理和业务运作,因此应从业财融合角度重新审视优化内部关联交易管理。一、优化思路大部分内部关联交易并非独立存在,其本质是电网企业日常业务的一部分。如送变电公司为供电局提供输配电线路建设业务,供电局可能是送变电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但作为供电局关联方的送变电公司可能只是其诸多供应商的其中之一。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3期81-82,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