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兽药比对试验,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比对试验要求》,现予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本公告生效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如退审意见不包括补充或重做比对试验,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原比对试验要求进行技术资料审查。本公告生效后,《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和《兽药比对试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农办医[2016]32号)中《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同时废止。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4年第6期57-60,共4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