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总体架构已经形成,但结构布局、联结机制、制度参数等有待完善,需整合、织密零支柱养老金,推动个人养老金率先发展,为广大职工或居民提供补充养老保险,构筑并理顺整个体系的责任共担、风险分散、功能互补等联结机制,妥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扩大新业态人员参保,堵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漏点”,并推进粤港澳三地养老保险待遇衔接,打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堵点”。
出处
《国家治理》
2024年第12期60-65,共6页
Governance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1JZD03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