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的村BA引起极大反响,为许多地方所效仿,但成效不一。其中有深刻的历史与理论意蕴。在传统乡村社会,人们以土地为生,形成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文化的共同体,文化寓于治理之中。随着现代社会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封闭的、以整体为本位的乡村共同体向开放的、以个体为本位的社会转变。在这一基础上,需要通过文化共同体的构建将分散的人群聚合起来。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文化振兴,文化振兴在于文化共同体的构建,其重要方式是开发和利用传统文化治理资源。
出处
《文化与传播》
2024年第1期121-126,共6页
Culture & Communication
基金
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重大项目(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23JDTCZ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