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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书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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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1.化学元素符号使用罗马(正)体,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临床实用医学》 2024年第2期34-34,共1页 China Clinical Practic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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