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破解海岸带环境司法困境,有必要基于陆海统筹原则审视海岸带环境司法规范系统,以法院的司法权为中心,厘清司法权与行政权、法律监督权以及公众参与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在海岸带环境司法中的职权与责任,构建多方参与海岸带环境司法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多方主体之间的协作,推动法定程序和制度之间的联动,增加司法保护的协同效应、互补效应,形成法治秩序,实现司法目标。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4年第11期33-36,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蓝碳行动路径及其法治建设研究”(23CFZJ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