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大兴)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2024年2月18日北京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要求。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22期19-26,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