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以“熟人社会”为显著特点的我国乡村地区,对于纠纷解决、矛盾化解,调解制度更是起着诉讼无可比拟的作用。本文运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和分析理论,探讨在国家和社会逐渐转型背景下,我国乡村调解机制运行的困境及成因。针对乡村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基层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法律资源不足等问题,建议从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促进习惯法与制定法的融合衔接、完善现代乡村调解程序等方面优化我国乡村调解制度,为乡村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年第7期57-59,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