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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70号)

Official Reply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20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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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国函﹝2024﹞70号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西北重要安全屏障,是向西开放的桥头堡。《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16期15-17,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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