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9号《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4年3月20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王小洪2024年4月15日公安部决定废止2002年11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5号)。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16期21-2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