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6月1日施行,对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全链条的职责划分、工作要求作了细致周密安排,标志着广东省珠海市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新阶段。在《条例》实施的3年时间里,珠海市积极拓展垃圾分类新路径,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落细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坚持“一区一策”“因城施策”,总结出一套具有珠海特色的工作模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样板小区,以点带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