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注协年报审计监管约谈作为一种行业自律的预防性监管制度,其产生的监管压力将影响审计定价。文章以2011—2022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中注协年报审计监管约谈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面对中注协监管约谈所带来的风险,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直接收取风险溢价来降低风险,而非增加勤勉程度。进一步研究发现,审计师对当面约谈方式更为敏感,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及其处罚信息的披露均对监管约谈与审计定价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因此,文章提出分层次分重点开展不同方式的监管约谈、建立年报审计监管约谈处罚机制、将中注协全过程监管与违规处罚监管相结合实现协同监管的建议,以期为提升中注协年报审计监管约谈的效果提供参考和依据。
出处
《商业会计》
2024年第13期47-51,共5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HB21GL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