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合伙企业的合伙形式正在变得日益多样。与此相对的,我国针对合伙企业的约束性税收政策较少,对其所报送资料的要求也相对简单,为部分企业及合伙人利用各类手段避税留下了一定空间。目前,我国实体法反避税规定不够完备、程序法中的反避税规定约束力不强,实践中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监管仍然面临调整利润分配或拆分收入风险、关联交易风险、税收优惠滥用风险、涉外税收风险。建议尽快通过完善一般反避税规则、建立特殊反避税规则、完善现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等方式加强我国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监管。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40-145,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