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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好服务”,关键是认知到位、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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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服务人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是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据提供“好服务”的。笔者近期走访调研多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现状后发现,有的物业服务人不能主动履行合同义务、没有依法依规管理是物业管理行业在提供好服务过程中面临的两个重要痛点。因此,笔者认为物业管理行业要有效为业主提供“好服务”,关键是要做到认知到位、监管到位。
作者 韩华鲁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24年第7期70-71,共2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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