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24年3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出处 《新疆人大》 2024年第4期14-1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