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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调整了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第2号公告)同时废止。2024年7月1日前企业完成申请的,相关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和第2号公告规定执行。2024年7月1日后,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其技术要求按照该公告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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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税务》 2024年第7期56-57,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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