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壤适宜类评价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该文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结果,选取了8个主要限制因素,即坡度、土层厚度、砾石含量、土壤质地、水资源与排水条件、土壤侵蚀、地表岩石露头度和土壤重金属污染,对北京市昌平区农用地土壤适宜类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昌平区宜耕的土地面积为43222.56 hm^(2),占昌平区总面积的46.73%;宜林的土地面积为23649.88 hm^(2),宜园的土地面积为23316.23 hm^(2),分别占昌平区总面积的25.57%和25.21%;宜草土地面积为2302.25 hm^(2),仅占昌平区总面积的2.49%;未发现不适宜类土壤。
出处
《农村科学实验》
2024年第12期172-174,共3页
Rural Scientific Experi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