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明讼师秘本《新刻法家须知附奇状集》《大明律例致君奇术》中存有两类公案小说,即奇状类公案小说和包公类小说。小说文本与法律文本形成独特的对应式关系,互为生发。奇状类小说六篇存于秘本中,其“奇状”书写与状词评点,在因袭之余体现出编辑者的文体意识与理论意识,独具特色。讼师形象通过自我辩解与官府认同呈现出不同于其他文献中的讼师品质与生命形态,且这一形象是在讼师和官员的激辩中逐渐映衬而成。奇状小说是古代文学史中独特的存在形态,借此可以丰富相关文体类型的认知,填补此类文献的不足。
出处
《文学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06-214,共9页
Literary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明代公案小说海内外文献整理及其与法律文本互动关系研究”(21BZW10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