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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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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了各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领域的职责及相应的处罚措施,修改后的条例已于6月1日施行。本市各区积极响应条例施行,守牢城市安全运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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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上海安全生产》 2024年第6期10-11,共2页 Shanghai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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