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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的社会工作者评价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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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从业是“注册制”,须完成经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审批的大专、本科或硕士社工课程,学生在毕业后向注册局申请发证。持证执业的社工统一叫作“注册社会工作者”,本科以下的专业毕业生只会被聘用为社工助理,不能执行高阶的辅导和管理职务。基于这样的制度,香港地区的社工评价和激励机制,主要是嵌在社工的工作表现评核制度里。换言之,在香港地区任职社工,考核评价最大的肯定就是得到升职、加薪和更多权责去实践使命的机会。
作者 梁建雄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24年第19期19-19,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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