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抢险救援过渡安置过程中,发挥着安置避难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黑龙江省始终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公共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各级各类规划,出台意见、发布标准、制定方案,抢抓机遇强储备,将其纳入各级各类考核指标,坚持推进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持续应用,并在汛期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守护了群众财产安全,提升了基层应急避险能力。
出处
《中国减灾》
2024年第13期18-19,共2页
Disaster Reduc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