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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所建设标准》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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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批准发布《强制医疗所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北部、南部。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4年第13期18-19,共2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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