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门源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在普法工作、执法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不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不合规,执法人员身份不定,执法工作开展积极性不足,我县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观念不强等问题,农牧综合行政执法还需加强培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保障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激励执法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及“乡村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养培育工作。
出处
《青海农牧业》
2024年第1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Qinghai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