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企业环境犯罪成为公害犯罪的主要治理难题之一。在实践层面,企业环境犯罪具有犯罪认定和处罚困难,治理效果差强人意,民营企业急需保护的现实困境。在可行性上,该制度深受国家重视,实践实验与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相契合,试点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具有良好构建前景。在完善路径上,对小微企业活用适用标准、加强环境恢复考察、强化检察机关与生态部门的协作、落实第三方环境监督效果,共同治理企业环境犯罪。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20期184-186,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