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街道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不仅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一些县区的乡镇改为街道,原来的乡镇级人大及人大代表不复存在,街道作为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设人民代表大会。如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破解这一难题,柞水县在全市率先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畅通了基层民主决策的渠道,拓宽了新时代听民意、汇民智的路径,深化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增强了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4年第7期46-47,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